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继续教育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6-03-25 16:23 来源:住建小云通

image.png


各有关企业、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

根据相关注册管理规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应按照相关专业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参加有关培训机构或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

为方便我省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现提供省内开展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等专业的培训机构名单,以供参考(查看附件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行业聚焦

  • 2026-03-30 政策文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部分业务事项的通知

    查看全文

推荐资讯

  • 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工程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图审查的通知

  •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发布

  • 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将由政府购买服务 建共享消防设施

  • 《完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机制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