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印发专项指引强化房屋建筑工程评标回避管理

发布时间:2026-01-30 11:36 来源:住建小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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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行回避义务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情形、信息填报、流程管控、监督处理等方面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评标工作,推动广州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明确“五类回避情形”,划清履职“红线”

  《指引》聚焦评标环节利益冲突核心问题,细化明确了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主动回避的五大类情形。其中,针对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联等重点风险点,明确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等九类关系)担任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需回避;评标期间及近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任职、社保缴纳、持股、法律纠纷等经济关联的应主动退出;曾因招投标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属于项目行政监督人员等情形的,不得参与评标工作。尤其对“同一法定代表人”“控股关联”等隐蔽性关联情形的界定,填补了以往监管空白,为评标专家对照自查、主动回避提供清晰依据。

  构建“三重管控机制”,确保落地见效

  《指引》建立“平台登记+专家自查+招标人核验”三重管控流程。要求评标专家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如实填报回避单位信息,信息变更需及时更新,实现动态化管理;评标活动开始前,招标人必须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声明,对照回避情形逐项自查确认;评标过程中发现应回避未回避情形的,立即启动评标专家更换程序。

  加强事前普法教育,筑牢廉洁防线

  《指引》明确,评标委员会成员未履行回避义务的,将由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采取限制评标资格、取消专家资格等惩戒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下一步,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将以《指引》施行为契机,开展评标专家专题培训,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评标质量,进一步维护评标工作公平公正,为广州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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