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一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告知承诺制备案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11 11:26 来源:住建小云通

image.png


 2025年8月6日,我厅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一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告知承诺制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就《通知》的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含验收备案和抽查)是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科学合理、有效实施的关键,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火灾安全防范保障能力,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2024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4〕3号),明确其他建设工程应当依据建筑所在区域环境、建筑使用功能、建筑规模和高度、建筑耐火等级、疏散能力、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水平等因素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实施消防验收备案管理;一般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提升审批效率及服务质量,经广泛征求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制定本《通知》。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

  (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4〕3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五条,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对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分类管理和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一)明确一般项目范围。《通知》明确,一般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其他建设工程:

  1.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寺庙、教堂;

  2.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室内冰雪乐园、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点播影院、演艺新空间、电竞馆、冰雕馆等文化娱乐场所;

  3.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平方米的非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

  4.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丁、戊类厂房和仓库;

  5.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且不设地下室的住宅建筑。

  对任一部分规模超前款规定的多种功能组合式建设工程,采用没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建设工程,以及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改变建筑火灾危险等级、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建设工程,不列入一般项目范围。

  (二)明确告知承诺适用条件。项目申请采用告知承诺方式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应符合规划、建设的法定要求,符合我省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范围,其涉及消防有关内容的设计和施工标准、选用的消防产品、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均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三)规范告知承诺办理流程。对一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对材料齐全的按照“即办件”处理方式办理。同时,我省抽查比例设定不低于5%,审批系统自动按比例对申请的项目进行随机抽取。被抽查到的一般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告知建设单位抽查内容,并在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现场核查承诺真实性。

  (四)提高服务效率。减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等申请材料,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实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的一般项目,项目信息与消防救援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行业聚焦

  • 2025-08-12 热点新闻

    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简单变更事项智能化审批试运行(省级和地级市审批事项)

    查看全文

推荐资讯

  • 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简单变更事项智能化审批试运行(省级和地级市审批事项)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一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告知承诺制备案的通知》解读

  • 一周住建要闻(2024.8.4-8.8)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三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